2013年07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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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局推行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积分考核
本报讯(张新秀) 7月1日起,永嘉局开始试行《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积分考核办法》,对全县生产和经营岗位的从业人员违反各类规范的行为进行累计积分,并实行积分与岗位胜任度及奖金双向挂钩考核。
该违规积分包括个人违规积分和单位违规积分,考核周期为一年。个人违规积分实行50分制,单位违规积分为所属员工个人违规积分之和除以人数,违规行为根据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用户投诉等方式来确定。对考核周期内,个人违规积分达到10分的,由保卫视察室给予口头警示;积分达到20分的,给予书面警示;积分达到30分的,给予诫免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备案;积分达到50分的,给予调离岗位或待岗处理。单位违规积分则与负责人的当月奖金挂钩考核,对单位违规积分超过40分的,取消负责人当月奖金。同时,对遵守规章制度好,业务素质高,服务质量优,风险意识强,防范各类事故、风险或案件有功的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年度评优评先考核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