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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 灯
■ 文/周雪松
    我常常迷幻于街灯之下,有时一个人走,清寂且潇洒,悠闲着哼着散漫的调子,有时见着车水马龙,拥挤又繁华。有时可闻见路旁盛开着的白色夹竹桃幽幽的香味,有时又可见河里面波光粼粼的水,或者是远行的船射过来连着雾水濛濛的光。总之,我觉得这一切美之极,尽管常常一个人,少与人分享,然而倘若有更长远的路,除了欣赏之外,我便开始胡乱的思想。
    街灯是现代文明的产物,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人类“时空转换”的梦想。古人们也许恐惧于漆黑而漫长的夜晚,因为不可见而神秘,因为神秘而臆想出种种事端来,甚于某些不可解释的事物也终将与这漫漫长夜有着必然的联系,比如:东方的夜晚有慑人心魄的魑魅魍魉,西方夜晚更有专食人鲜血的异族,实在恐怖。因而除了“绿林”题材小说中“高来高去、飞檐走壁”的夜游侠被说书人神乎其技,尚能让人们有几分叹许之外,黑夜,似乎永远是善的最远端,成了丑与恶的代名词。旧世界里人们常常用“黑夜”譬喻悲惨的生活和命运,比如艾青先生所写《黎明的通知》就是极好的比兴,今人们也多半用黑夜来形容生活的困顿与颓废,比如顾城那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然而,自从上世纪美国人爱德森发明了电灯(当然这种说法并不严谨)并广泛应用以来,人们对于时间的应用似乎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夜,已不成夜了,到处是灯火通明的街市,到处是熙熙攘攘的人群,更有了专有的名词“夜市”“夜店”“夜生活”因而得来,诸如此类。与之同生的还有各种各样的新生产业酒吧、KTV等等,想来古代的贵族们泉下如果有知,断然是羡慕嫉妒恨了,“夜夜笙歌”本来是他们的专属,想不到如今却也成了庶民们的消遣之乐。
    爱德森被誉为“光明之父”,今人们确实要感激这位旷世的奇才,正因为此君,诸多事情可以夜以继日的进行,学习和生活,休闲和娱乐,似乎万象皆包罗囊括。然而,今人毕竟是今人,如同长久的饥饿后一下子获得了大量的食物,狼吞虎咽,暴饮暴食,且越发不能终止。当然,这与爱德森无关。今人们何以忘记了那个充满着神秘的漫长的夜?是否魑魅魍魉和嗜血异族已因夜之而消逝,或者他们已不再畏惧,同乘着夜之光而来?
    就如同我迷幻在自己的街灯里一样,诸多人也迷幻在他们的世界里,遂想起凤飞飞那句“朦胧的街灯,静静躺在小雨中”她是起了相思之情,而对此我又起了何意?在我走完某一段路途之后,我突然停下来胡乱的思想,当然,我仍然伫立在那街灯里。





 
     
     
     
     
     
     
    